近几年来,农村村提留、乡统筹等尾欠款及农业税和“一事一议”资金的征收难度越来越大,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执行税费征收案件大幅度上升。
依法征收税费存在的问题
依法征收税费适当申请县法院或县财政局强制执行,可以起到教育群众、惩一儆百的效果。但如果过多、过滥,甚至完全依靠强制执行,反而会加剧农村社会矛盾:
一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税费上交问题有多种原因,有的确实经济困难,入不敷出,暂时没有执行能力,如果再让法官、财政人员上门征收税费,就会加剧群众的对立情绪,疏远党群干群关系,削弱基层党政组织的威信,降低其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大农村工作的难度。强制执行税费后,群众往往把怨气发在基层干部身上,对基层干部更加不信任,不配合,结果兴修水利、结构调整等工作实施难度增大。有些被强制执行过的农户,以后村组干部再去征收税费就会碰钉子。
三是执行成本比较高。这类案件标的一般在二三千元,少的几百元,具有案件标的小、分布地域广、路难跑、人难找的特点。有时为执行一个案件,要动用车辆跑好几趟,执行费用收支倒挂。
依法征收税费难的原因
农民收入长期徘徊。近几年,由于粮食、蚕茧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收入普遍下降。有时再遇上天气和小的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下降、质量低劣等,导致部分农户上缴税费难。
农民负担减而不轻。尽管上级三令五申要求控减农民负担,实际上农民负担并未减轻。虽然通过税费改革从种责任田的角度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从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近两年一路下滑,农民依然认为负担减而不轻,而且有的农户仅靠种田得来的一点微薄收入,不仅要养家糊口,还要支付子女学费,人情往来,生老病死,也造成部分农户上缴税费难。
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有些农民认为,我种田,政府收税收费,不合理,于是不想交,不愿交。还有的误把减轻农民负担当成免除农民负担,合理的负担也不想交。
少数“人情户”、“钉子户”的负面影响。对少数上级领导干部的亲属,基层干部迫于工作上的关系与压力,采取缓收或少收,还有些“钉子户”死活就是不交,群众一户看一户,最终形成征收税费难。
少数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加剧了征收税费难。有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基层干部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盛行。有些乡村组织还截留、挪用农民上交的税费款也是造成征收税费难的原因之一。
部分农民为了达到个人的生产、生活方便或者对乡村某些工作的不满,故意向乡村干部提出不合理的过高要求或乡村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旦这些农民达不到个人目的,就抗税抗费。还有乡村集体与部分农户有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矛盾,也是造成征收税费难的原因之一。
对策
农村税费征收不同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富裕程度、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稳定的综合反映,可以说是农村工作的“晴雨表”。面对税费征收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切不可简单从事,而要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要巩固税费改革成果。要规范依法征收税费的程序,该收的税费必须足额入库;对部分“钉子户”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必要时要对抗税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农村“一事一议”等费的征收尽快提请省人大或省政府出台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规范征收工作,使征收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快农村财务清理工作,结清乡村集体与农户的债权债务,为依法征收税费扫清障碍。
二要加强税法宣传和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税务、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农民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税费上交义务,大力宣传依法交税的正面典型。
三要坚持农村“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密切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农村各项税费上交、公差勤务要定期逐户公布,要坚持农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集体经济收入要定期向群众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职能部门征收农村税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方法,提高效果。乡镇政府要确立以自己征收为主、县法院或县财政局强制执行为辅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税务、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五是强制执行农村税费征收案件时,要认真审查,讲究方法,合理收费,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执行农村税费征收案件的方法,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尽量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六要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只要广大农民富裕了,乡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不但为依法征收税费工作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而且能有力地促进依法征收税费工作的良性循环。
第二篇:关于依法征收农村税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关于依法征收农村税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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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征收农村税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樊和清 ?发布时间:2014-3-28-
关于依法征收农村税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几年来,农村村提留、资金的征收难度越来越大,县财政局执行税费征收案件大幅度上升。
依法征收税费存在的问题
可以起到教
税费上交问题有多种原因,有的确实经门征收税费,就会加剧群众的对立情绪,疏远党群干群关系,削弱基层党政组织的威信,降低其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大农村工作的难度。强制执行税费后,群众往往把怨气发在基层干部身上,对基层干部更加不信任,不配合,结果兴修水利、结构调整等工作实施难度增大。有些被强制执行过的农户,以后村组干部再去征收税费就会碰钉子。
三是执行成本比较高。这类案件标的一般在二三千元,少的几百元,具有案件标的小、分布地域广、路难跑、人难找的特点。有时为执行一个案件,要动用车辆跑好几趟,执行费用收支倒挂。
依法征收税费难的原因
农民收入长期徘徊。近几年,由于粮食、蚕茧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收入普遍下降。有时再遇上天气和小的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下降、质量低劣等,农民负担减而不轻。实际上农民负担并未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依然认为负担减而不轻,不仅要户上缴税费难。
缺乏主动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有些农民
少数“人情户”、“钉子户”的负面影响。对少数上级领导干部的亲属,基层干部迫于工作上的关系与压力,采取缓收或少收,还有些“钉子户”死活就是不交,群众一户看一户,最终形成征收税费难。少数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加剧了征收税费难。有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基层干部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盛行。有些乡村组织还截留、挪用农民上交的税费款也是造成征收税费难的原因之一。
部分农民为了达到个人的生产、生活方便或者对 ……此处隐藏12699个字……击很大,致使一些交款积极的农户也不愿意还款了;第三,过去收税,农户可以上交实物,亏损部分村级从三提五统里补贴,而现在只能从农户手中收取现金,从而大大增加了收税的难度。因此,从这三个方面来讲,农村税费改后,农民纳税意识差,农业税及附加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村级经济实力弱,村级公益事业发展难。
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办理。但是,在村级实际操作中困难和矛盾重重,一是认识不到位。税改后,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由村民决策并以村民筹资为主,对于村两委而言,一则怕麻烦,更担心得不偿失,与其一片好心办砸事,而遭“非议”,不如墨守成规顺其自然。对农户而言,因认识不到位,或出于对村两委的不信任,对村两委的提案明知应为而不予支持。二是组织难到位。村级换届选举形成的块块负效应(换选导致村民之间的小宗派小团体之间产生隔阂),使干群关系受到了一定影响,有时直接导致村民代表会议难召集,或即使走到一起也难形成“共识”。三是村级经济脆弱,发展难。税改前,村级经济来源渠道相对较宽,公益事业建设一般由村委会根据村级实际量力而行。而税改后,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有限的资金保村级正常运转尚捉襟见肘,更无力考虑其它支出;此外,村民大会虽同意的建设项目,也因农户收入增长过缓集资困难而不能落实。其结果导致公益事业发展受阻。如停止教育集资后,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建设投资没有来源,虽然从转移支付中给了一点,但经费还是不足,必将使农村教育的发展受到限制。特别是“两工”取消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路、架桥、文化卫生福利事业等的组织工作更加困难,尤其是一些跨村级的水利工程将更难实施,出现了张推李卸的现象。
(四)镇村两级收入少,工作正常运转难。
我镇是典型的农业镇,工业基础薄弱,长期以来镇村两级主要靠农业税收勉强维持现状。税费改革后,由于改革方案规定农业税附加最多只能收取农业税正税的20,而且农业税将在一定时期保持不变,这就导致镇村两级收入大幅度下降,增收困难。据调查,税费改革后,我镇十五个村的可用资金仅有70.23万元,比改革前减少了26.37万元,减幅达27.3,每个村平均收入仅4.68万元,镇级财政缺口也达到23.12万元。这就使镇村两级经济实力削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困难。
思考及建议
通过一年多的农村税费改革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
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的具体实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针对我镇税费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认为要按照“巩固、规范、配套、完善”的原则,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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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总额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象我镇一样以农税为主的镇村两级财力在一定时期内没有了增长的空间,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从根本和长远来看,必须靠发展壮大经济实力来实现。农村经济得不到发展,农民负担难以减轻,减轻了也难以稳定。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职能,抓住农村税费改革的机遇,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千方百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搞好农副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致富,大力实施开放兴镇战略,引进和培植骨干税源,增强镇村两级财力,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供保障。
(二)努力化解镇村两级债务难题。
镇村两级长期形成的各种债务,已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沉重包袱,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财政紧张,村级资金来源渠道变窄,减债更加困难。因此,在化解镇村两级债务问题上,要按照“区别情况,明确债权,各负其责,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工作思路,逐一进行化解。对于镇政府的负债,由镇政府通过发展镇级经济、盘活资产来解决办法。一是通过拍卖村荒山、坡、渔池等资源使用权和村集体闲置资产,盘活资产偿债。二是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息借贷,实行降息减债。三是对农民历年所欠国家税收已由村集体垫付的,应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切实解决镇村财力缺口问题。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镇村两级收入相应减少。在财政上出现了较大缺口,要解决这个问题,总的思路是靠自力更生,增收节支,立足于通过改革和发展来弥补财力缺口。一是要下大力精减机构,归并设置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精简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减人、减事、减支”。二是要推进农村教育改革,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节约教育经费,切实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求问题。三是要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规范乡镇和村之间的分配关系。四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取消村级招待费,减少村级支出。五是合理理财,充分用好现有财力,发展经济,广辟财源。
(四)明确征收主体,规范税收征管工作。
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的关键。一是要明确税收征管主体。改革后镇村干部没有征收农业税的执法主体资格,只有协税义务,因此税收征管主体只能是财政部门。二是调整和充实基层征管力量,确保财政征收主体到位,按照“财政干部依法征税、农民群众依法纳税、镇村干部依法协税”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农业税收征管机制。三是改进农业税征收方式,在村或村民小组农户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或流动征收点,实行“定点、定时、定额”的三定征收方式。四是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自主纳税的意识,由被动纳税向主动缴税转变。五是对历欠税款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保护大多数农户的纳税积极性。六是加强征管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
(五)规范村“一事一议”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主要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一事一议”问题上,既要防止有事乱议,增加农民负担;又要防止有事不议,影响村内公益事业发展。一要了解民意,加强引导,完善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真正做到“农民的事、农民议、农民定、农民管”。要加强引导,既防止有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又要使“一事一议”与农村结构调整和农村文明建设相结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解决的问题上。二是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坚持严格实行上限控制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三是政府扶持,严格监管。对于一些急需的而“一事一议”又无法落实的公益事业,政府要予以积极扶持,以促进村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要建立镇村和农民多层次、多方位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一事一议”每一个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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