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咖啡瘦之忧伤”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系列部署要求,及时研究推动、推深做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决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长江经济带滁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市级总河长市级林长会议等,多次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有力推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紧盯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扎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各类督察交办问题已完成865个。需2021年及以后完成整改的34个问题,正在按照序时进度坚决推进整改。 (三)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截至12月20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3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5%;PM10平均浓度5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优良天数比例82.5%,同比上升13.0个百分点。一是围绕目标抓攻坚。坚持秋冬攻PM2.5、春夏治臭氧,开展“百日会战为健康”和“战臭氧保优良”专项行动。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工业锅炉企业,完成生态环境部四轮臭氧帮扶督查反馈问题企业整改,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出台最严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狠抓秸秆禁烧。二是围绕项目抓治理。完成重点整治项目390个,完成9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40台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改造。完成282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处置尾气超标车辆109辆。三是围绕科技抓提升。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解析PM2.5和臭氧污染源,初步摸清工业源、扬尘源等10类排放源和SO2、NOx等9种污染物排放量。建成10套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系统、5套黑烟车抓拍系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应急响应机制。
(四)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全市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5.71%,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消除劣Ⅴ类。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坚守断面保碧水”行动。全面摸排、监测断面上游河道沿线污染源,对排查出的206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监测点位127个,进一步夯实了7个国考断面和13个“十四五”新增断面达标基础。开展“强监管、保人饮”行动。设立县(市、区)级监管区15个,乡镇级监管区25个,村级监管区65个。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全力推进水体达标治理,4条水体152个水污染达标治理项目基本完工。4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全部完成,5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成验收。7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10个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8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个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1278家规模养殖场完成畜禽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区域联动。落实安徽、江苏两省《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合作协议》。
(五)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扭住关键点。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3个市级治理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完成重金属削减10%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盯住着力点。开展“管固废、保安全”攻坚行动,520家危废产生及经营单位纳入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0%以上。
(六)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一是推进矿山整治。4家矿山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白果洼、螺丝洼2个采石场改造复绿工程完工,被省生态环境厅筛选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成效样板。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对照省级生态示范市创建要求,25项创建指标已全部达标,正在申报第四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明光市、全椒县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三是优化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除琅琊山、凤阳山两个风景名胜区外,已形成“2+10”自然保护地,即2个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3.04%。
(七)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开展重点河湖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项行动,组织“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探索建立“河长+”机制,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正式挂牌,在滁河流域开展“河长+警长”试点,完成滁河水环境遥测项目建设。围绕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速推进林长制改革,完成成片造林16.01万亩,占省计划118.6%,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5.86%。
(八)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调整8个项目类别环评审批权限,豁免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环评办理手续。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初稿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将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落实督察整改。开展“铁拳出击抓整治”专项行动,夯实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排长”制,确保完成1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9个“23+80+N”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动态开展现场核查“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二)深化大气环境治理。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开展“秋冬战保健康”专项行动,落实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预案。推进县域网格精细化建设,推动涉气企业差别化管理、智能工地建设,净化居民炊烟精准管理,提升城市扬尘污染精细治理水平,探索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新路径。推进水泥、玻璃、建材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无组织深度治理,深化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整治改造。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整治达标专项行动。
(三)坚守水质考核断面。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紧盯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尾水深度处理等水质改善项目,补齐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力促水质持续改善。排查整治长江一、二级支流排污口,肃清断面上游污染源,确保20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完成清流河水质自动检测系统建设。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第二轮皖苏两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水质基本稳定并持续改善。
(四)推进土壤固废治理。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管固废、保安全”攻坚行动,全面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持续加强重点重金属排放控制。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五)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以生态市创建为抓手,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持续开展生态违法违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切实抓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健全河(湖)长制,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巡河巡湖实效。抓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和改革示范点建设。
(六)力促治理能力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发证和证后监督机制。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建设。
(七)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以最鲜明态度、最明确目标、最严格标准、最有效措施、最严明纪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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