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自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区35家彩钢棚经销店(点)进货量零增长,彩钢棚库存量由6.9万平方米减为2.5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彩钢棚整治7.9万平方米,彩钢棚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编制实施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旌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德市旌农领〔2019〕2号),明确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目标、部门及乡镇的责任、重点及时间节点、进度要求。2019年9月底前,寿丰场镇、高槐村、新中场镇、龙居村、孝泉场镇及德中路、德茂路沿线彩钢棚(房)拆改整治率达到100%。2019年底前,其他场镇及主要干道彩钢棚(房)拆改整治率达到80%。
二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供机制保障。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建立了德阳市旌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成立了联席会议推进办,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要求。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推进办已组织召开1次培训会和4次工作碰头会,相关部门形成推进合力,为彩钢棚整治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以点连线推进。在东湖乡寿丰场镇、新中镇场镇、德中路沿线先期进行彩钢棚拆改整治的试点示范,完成整治5.5万平方米;在孝感镇结合农房风貌整治完成彩钢棚拆改0.8万平方米。通过示范带动和以点连线推进,全区累计完成彩钢棚整治7.9万平方米,其中“双圈层”农业产业大环线区域、镇村主要道路沿线周边及可视范围内拆改完成6.8万平方米。
四是坚持源头管控,防止新建增量。区经科信局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彩钢(棚)生产企业的宣传,鼓励生产符合规划、安全要求的产品;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了流通环节的监管,对不符合规划、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彩钢材料禁止销售,对无证经营的商家予以取缔;区住建局指导各乡镇加强对从事彩钢棚(房)安装的单位或工匠进行政策宣传,要求其不得安装不符合要求的彩钢棚。并严格实施搭建报批制度,群众确需搭建附属屋面建筑的,应按照“申请—审核—搭建—验收”的程序向各乡镇申请,经区住建局批准后才能搭建,不得搭建彩钢棚(房)。截止目前,全区35家彩钢棚经销店(点)进货量零增长,原库存彩钢棚主要作返厂处理。
五是坚持联动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区经科信、商务、市场监管3家部门加强了联合巡查,坚持每周不定期开展1—2次联合巡查,对彩钢棚库存量、拆改后的废旧彩钢棚流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废旧彩钢棚不进行二次销售,巩固前期整治成果。
文档为doc格式